“最多跑一次 优质服务年”活动实施方案
来源: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:2018-05-05 浏览量:1953 次
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认真落实全县巡察会议精神,切实增强为民服务意识,经局党组研究,决定在人社系统开展“最多跑一次,优质服务年”活动,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。
一、指导思想
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按照“简化手续、优化流程、限时办结、强化服务”的总体要求,在人社系统开展审批服务事项“力争最多跑一次”办结为目标的优质服务年创建活动,以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作为评价标准,着力解决当前人社系统服务质量和干部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,切实转变工作作风,提高行政效率,打造服务型系统,为“山水红城、健康新县”建设提供坚强保障。
二、基本原则
(一)首问负责。接受办事人询问或办理的首个股室(单位)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,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;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,应将办事人引导至承办人;承办人不在岗的,首问责任人应当代为接收、转交,并对接待办理事项进行登记,注明办事人姓名或单位名称、住址、联系电话,办理事项,所收材料的名称、数量等相关信息。
(二)一次告知。对前来办理业务的办事人,所有经办人要按照规定的受理条件和标准进行资料审查。对手续、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,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充的手续和材料,并将经办人姓名、咨询服务电话、监督投诉电话一并告知。
(三)一次受理。对办事人提供的手续、材料齐全的,所有经办人要按照规定的受理条件进行一次性受理,对不符合法定要求的,要告知其不能受理的理由。每受理一项业务都要做好登记,对办事人的姓名、单位、办理时间、咨询或办理事项、办理结果等进行登记,以备查询和考核,同时将经办人姓名、咨询服务电话、监督投诉电话一并在受理通知单上告知。
(四)限时办结。对法律、法规和政策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,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;法律、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,各经办单位要简化办事流程,实行限时办结。能够当场办理的,应当及时办理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限办结的,应在时限内依照有关法律、法规规定,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告知办事人原因和办理时限。
(五)跟踪问效。由局纪检组牵头,对整个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,及时通报查处问题,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。对举报投诉的问题重点督查、全程督办、跟踪问效。一旦发现工作中有相互推诿、敷衍塞责、服务态度差、不履职尽责等违纪违规等问题,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。
三、目标要求
“最多跑一次,优质服务年”活动以“转变作风、优质服务、提高效率、树立形象”为主题,着力解决当前个别干部为民意识淡薄、作风不实、服务不优的突出问题,做到企业、群众办理审批服务事项,在申报材料齐全、符合受理条件时,能够最多跑一次办结,让信息、工作人员多跑路,群众少跑路,不跑冤枉路,努力提高办事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。
(一)着力解决“四个方面”问题:
1、解决服务不优问题。重点解决为民意识淡薄,公仆定位不准,为党为民情怀不浓;门好进、话好听、事难办,服务态度不端正,服务质量不高;首问负责、一次告知、一次受理、限时办结等制度落实不到位。
2、解决标准不高问题。重点解决综合能力素质不强,本职工作不熟,整体情况不明,经办业务不精,责任感、使命感不强;开拓创新意识不强,习惯凭经验想问题办事情,缺乏开拓创新、争创一流精神。
3、解决效率低下问题。重点解决工作积极性、主动性不强,消极应付,只求过得去,不求过得硬;工作不推不动,推而不动,拖拖拉拉,推进不扎实;工作能力不足,办法不够,摸不透实情,找不准问题,提不出对策,打不开局面等。
4、解决纪律不严问题。重点解决组织纪律意识淡薄,制度执行不力;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,“四风”问题突出,“五禁止十不准”坚持不够;工作自由散漫,纪律松弛,迟到早退,擅离职守。上班时间上网、玩游戏、购物,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等。
(二)通过解决上述问题,努力实现“四个”明显目标要求。
1、服务质量明显提高。通过回应群众关切,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、规范服务行为,树立“人人是形象、处处是窗口、事事是服务”的工作理念,让办事群众感受到贴心、舒心、暖心服务。
2、责任担当明显提升。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,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职业能力和道德修养,强化干部职工的担责意识,切实履行好各项服务承诺,树立人社系统对外服务的良好形象。
3、争先创优明显增强。通过建立奖惩机制,树立一批事迹突出、特色鲜明的先进典型,激发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,在全局形成比先进、争先进的良好氛围。
4、纪律作风明显转变。通过严格督查考评,进一步强化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,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,加强干部作风纪律建设,实现“要我服务”为“我要服务”的转变。
四、重点举措
(一)提高干部素质。
1、开展“大学习,大讨论,大承诺”活动。以“不忘初心,我干工作为什么”,“牢记使命,我为人社干什么”,“优质服务,我为人社怎么干”为题,深入开展“大学习,大讨论,大承诺”活动,撰写心得体会,签订优质服务承诺书,切实提高宗旨意识。
2、持续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。持续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加强党纪党规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,提高干部综合素质。
3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。把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干部职工的必修课,有针对性地进行职业理想、职业道德、职业纪律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,提高干部职工道德修养。
(二)创优服务质量。
1、转变服务态度。从“微笑服务”外在的形式入手,改变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,做到“四心三声”,四心即热心、细心、耐心、诚心,三声即来有迎声、问有答声、去有送声。
2、工作主动前移。通过电视、网络、“红城人社”微信公众号、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人社政策。设置志愿者服务站固定引导员,接受办事群众咨询和投诉。所有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一律挂牌上岗,接受群众监督。开通人社局网站,向社会公布全部审批服务事项、所需材料、工作流程、办结时限、咨询服务电话、监督投诉电话等。
3、加强跟踪问效。对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做到事前告知、事中沟通、事后反馈,对事项办理过程实时进行跟踪,确保“事事有回音,件件有着落”。
(三)改进工作作风。
1、完善规章制度。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,并不断完善,形成制度汇编,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。
2、实行优质服务月考核制度。加强对“最多跑一次,优质服务年”活动的考核评价,制定具体考核细则,实行周检查月考核季评比。
3、建立服务对象回访制度。由局活动领导小组对服务对象定期进行抽查回访,将回访意见进行记录,回访情况将作为优质服务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4、建立奖惩制度。制定奖惩办法,将考核结果与文明奖、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奖相挂钩,严格兑现奖惩,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。
(四)抓好典型示范。
注重发现典型,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,同时与优质服务岗评选结合起来,对发现的典型人和事,通过“红城人社”微信公众号、“最多跑一次,优质服务年”活动简报、新县人社局网站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,通过示范引领、典型带动,激发干部职工争先创优意识,努力营造爱岗、敬业、服务、奉献的良好发展氛围。
五、方法步骤
(一)宣传发动(2018年3月20日前)。召开人社系统“最多跑一次 优质服务年”活动动员大会,制定下发活动方案,成立局活动领导小组,全面启动部署“最多跑一次,优质服务年”活动。
(二)集中学习和制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(2018年3月21日—3月31日)。各股室、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人员认真学习活动方案,开展好学习讨论,撰写心得体会,签订优质服务承诺书。各股室、各单位要对照活动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自查,简化手续,优化流程,制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,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示,公开承诺。
(三)全面落实(2018年4月1日—11月20日)。各股室、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对照本单位公示的审批服务事项,全面落实首问负责、一次告知、一次受理、限时办结等制度,以制度落实促服务效能提升。
(四)总结验收(11月21日至12月20日)。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,查找不足,制定整改措施,进一步完善服务群众、为民办事的工作制度,巩固活动成果,建立长效机制,推动我局“最多跑一次,优质服务年”活动持续深入开展。对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,加大宣传的力度,激发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。
六、组织保障
(一)加强领导,完善机制。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实施,成立由局党组书记、局长王振宇任组长,局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,各股室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监察室,局党组成员、纪检组长张潜凯兼任办公室主任,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活动开展进行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,在全局形成“一把手”亲自抓,分管领导靠上抓、股室(单位)负责人具体抓,全体工作人员参与落实的工作机制。
(二)加强宣传,营造氛围。要充分利用“红城人社”微信公众号、“最多跑一次,优质服务年”活动简报、新县人社局网站等宣传阵地,大力宣传开展“最多跑一次,优质服务年”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,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努力营造人人关心、人人支持、人人参与活动的浓厚氛围,使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的观念深入人心。
(三)统筹兼顾,务实求效。各股室、各单位要精心谋划,科学安排,统筹推进,在开展“最多跑一次,优质服务年”活动过程中注重做好结合文章,与脱贫攻坚、文明城市创建、县委专项巡察整改以及县委、县政府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,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,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,将活动成果转化为推动人社系统发展的强大动力,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活动带来的新变化。
(四)严格督查,强化考核。局纪检组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,督促落实首问负责、限时结办、一次受理、一次告知、限时办结等服务制度,对措施不力、敷衍应付、投诉查实的股室、单位、个人将予以通报。坚持平时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,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与兑现奖惩的重要依据。
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8年3月20日